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,维护患者利益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、优化服务环境,树立良好的廉洁行医行业形象,医院特向广大患者做出郑重承诺:廉洁行医十不准。
廉洁行医十不准
1、不准私自向病人收费。
2、不准开大处方,乱检查,増加病人负担。
3、不准推诿或拒治危重病人。
4、不准擅离职守、私自行医。
5、不准与病人吵架或辱骂病人。
6、不准收受和索取病人或家属的“红包”与礼物,不接受吃请。
7、不准向病人(或亲属)索要钱物。
8、不准工作时间内嬉戏玩乐、酗酒闹事,擅离工作岗位。
9、不准私自向病人销售药物,或诱骗病人在院外购买药品,从中谋利。
10、不准利用业余时间在院外行医,炒卖病人,谋求私利。
投诉电话:0746-7722544